日前,國家發改委發布通知,要求推廣借鑒深圳綜合改革試點首批授權事項典型經驗和創新舉措,本次推廣借鑒的典型經驗和創新舉措共18條,包含要素市場化、科技創新、對外開放、公共服務和生態環境治理等方面。
具體來看,本次推廣借鑒的典型經驗和創新舉措主要包括:要素市場化方面,建立土地聯動高效審批機制、實施私募基金商事登記服務創新和全流程一體化監管、推出創業板注冊制改革等5條;科技創新方面,建立新興領域知識產權保護新機制、創新基層編制資源統籌管理、實行大科學計劃全鏈條綜合管理機制等6條;對外開放方面,建立跨境仲裁協作和國際仲裁合作新機制、創新口岸國際中轉便捷通關模式、推動國際船舶登記入級管理集成創新等4條;公共服務和生態環境治理方面,建立與國際標準銜接的醫院評審認證體系、建立急需藥械準入和全流程監管新機制、打造氣候項目市場化投融資服務新模式等3條。
其中,構建高度便利化的境外專業人才執業制度、建立跨境仲裁協作和國際仲裁合作新機制、實施國際航行船舶保稅加油全鏈條服務和并聯審批新模式、建立急需藥械準入和全流程監管新機制等相關舉措擬先行在符合條件的特定范圍內推廣。
早在2020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就印發了《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2020-2025年)》,同時以附件形式印發了首批授權事項清單。當年10月18日,國家發改委體改司公布了《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綜合改革試點首批授權事項清單》,共40條授權事項。
僅一年半時間,上述首批40條授權事項已全面落地實施。其中,在要素市場化方面,深圳實施了私募基金商事登記服務創新和全流程一體化監管,有效破解私募基金登記程序復雜、監管難等問題;推出創業板注冊制改革,聚焦優化企業上市發行程序,提升資本市場效率,建立多元公開的審核發行機制、更加市場化的融資交易機制、全流程的廉政監督機制和優勝劣汰的市場退出機制。此外,在支持金融業發展方面,深圳還建立了境內外雙向投資新機制,推動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暢通資金循環,建立金融支持綠色發展和科技創新模式等。
在深圳全面落地實施首批40條授權事項的同時,改革和立法實現了有效聯動。2022年3月17日,國務院批復同意在深圳市暫時調整實施4部行政法規的相關規定,為游艇自由行實行免擔保、國際船舶登記改革等提供重要法治保障。這也是深圳自建市以來,國家首次在深圳暫時調整實施行政法規。此外,深圳還新制定個人破產條例、數據條例等7部經濟特區法規,在人工智能等一批新興領域加快推進立法,有效填補相關領域制度空白。
另據深圳市委七屆三次全會部署和2022年深圳政府工作報告的內容顯示,2022年是深圳首批授權事項清單的到期之日,為2025年順利實現綜合改革試點設定的目標,當前深圳第二批改革授權事項清單正在推進之中。